初,诸王出镇,皆置典签,主帅一方之事,悉以委之。时入奏事,一岁数返,时主辄与之间语,访以州事,刺史美恶专系其口。自刺史以下莫不折节奉之,恒虑弗及。于是威行州部,大为奸利。武陵王晔为江州,性烈直,不可干;典签赵渥之谓人曰:“今出都易刺史!”及见世祖,盛毁之;晔遂免还。

南海王子罕戍琅邪,欲暂游东堂,典签姜秀不许。子罕还,泣谓母曰:“儿欲移五步亦不得,与囚何异!”邵陵王子贞尝求熊白,厨人答典签不在,不敢与。

永明中,巴东王子响杀刘寅等,世祖闻之,谓群臣曰:“子响遂反!”戴僧静大言曰:“诸王都自应反,岂唯巴东!”上问其故,对曰:“天生无罪,而一时被囚,取一挺藕,一杯浆,皆咨签帅;签帅不在,则竟日忍渴。诸州唯闻有签帅,不闻有刺史。何得不反!”

竟陵王子良尝问众曰:“士大夫何意诣签帅?”参军范云曰:“诣长史以下皆无益,诣签帅立有倍本之价。不诣谓何!”子良有愧色。及宣城王诛诸王,皆令典签杀之,竟无一人能抗拒者。孔珪闻之,流涕曰:“齐之衡阳、江夏最有意,而复害之;若不立签帅,故当不至于此。”宣城王亦深知典签之弊,乃诏:“自今诸州有急事,当密以奏闻,勿复遣典签入都。”自是典签之任浸轻矣。

萧子显论曰:帝王之子,生长富厚,期出闺阃,暮司方岳,防骄翦逸,积代常典。故辅以上佐,简自帝心;劳旧左右,用为主帅,饮食游居,动应闻启;处地虽重,行己莫由。威不在身,恩未下及,一朝艰难总至,望其释位扶危,何可得矣!斯宋氏之馀风,至齐室而尤弊也。

癸卯,以宁朔将军萧遥欣为豫州刺史,黄门郎萧遥昌为郢州刺史,辅国将军萧诞为司州刺史。遥昌,遥欣之弟;诞,谌之兄也。

甲辰,魏以太尉东阳王丕为太傅、录尚书事,留守平城。

戊申,魏主亲告太庙,使高阳王雍、于列奉迁神主于洛阳;辛亥,发平城。

海陵王在位,起居饮食,皆咨宣城王而后行。尝思食蒸鱼菜,太官令答无录公命,竟不与。辛亥,皇太后令曰:“嗣主冲幼,庶政多昧;且早婴尫疾,弗克负荷。太傅宣城王,胤体宣皇,钟慈太祖,宜入承宝命。帝可降封海陵王,吾当归老别馆。”且以宣城王为太祖第三子。癸亥,高宗即皇帝位,大赦,改元。以太尉王敬则为大司马,司空陈显达为太尉,尚书令王晏加骠骑大将军,左仆射徐孝嗣加中军大将军,中领军萧谌为领军将军。

度支尚书虞悰称疾不陪位。帝以悰旧人,欲引参佐命,使王晏赍废立事示悰。悰曰:“主上圣明,公卿戮力,宁假朽老以赞惟新乎!不敢闻命!”因恸哭。朝议欲纠之,徐孝嗣曰:“此亦古之遗直。”乃止。

帝与群臣宴会,诏功臣上酒。王晏等兴席,谢瀹独不起,曰:“陛下受命,应天顺人;王晏妄叨天功以为己力!”帝大笑,解之。座罢,晏呼瀹共载还令省,欲相抚悦。瀹正色曰:“君巢窟在何处!”晏甚惮之。

丁卯,诏:“藩牧守宰,或有荐献,事非任土,悉加禁断。”

己巳,魏主如信都。庚午,曰:“比闻缘边之蛮,多窃掠南土,使父子乖离,室家分绝。联方荡壹区宇,子育万姓,若苟如此,南人岂知朝德哉!可诏荆、郢、东荆三州,禁勒蛮民,勿有侵暴。”

十一月,癸酉,以始安王遥光为扬州刺史。

丁丑,魏主如邺。

庚辰,立皇子宝义为晋安王,宝玄为江夏王,宝源为庐陵王,宝寅为建安王,宝融为随郡王,宝攸为南平王。

甲申,诏曰:“邑宰禄薄,虽任土恒贡,自今悉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