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监九年庚寅,公元五一零年春,正月,乙亥,以尚书令沈约为左光禄大夫,右光禄大夫王莹为尚书令。约文学高一时,而贪冒荣利,用事十馀年,政之得失,唯唯而已。自以久居端揆,有志台司,论者亦以为宜,而上终不用;乃求外出,又不许。徐勉为之请三司之仪,上不许。

庚寅,新作缘淮塘,北岸起石头迄东冶,南岸起后渚篱门迄三桥。三月,丙戌,魏皇子诩生,大赦。诩母胡充华,临泾人,父国珍,袭武始伯。充华初选入掖庭,同列以故事祝之曰:“愿生诸王、公主,勿生太子。”充华曰:“妾之志异于诸人,奈何畏一身之死而使国家无嗣乎!”及有娠,同列劝去之,充华不可,私自誓曰:“若幸而生男,次第当长,男生身死,所不憾也!”既而生诩。先是,魏主频丧皇子,年渐长,深加慎护,择良家宜子者以为乳保,养于别宫,皇后、充华皆不得近。

己丑,上幸国子学,亲临讲肄。乙未,诏太子以下及王侯之子年可从师者皆入学。

旧制:尚书五都令史皆用寒流。夏,四月,丁巳,诏曰:“尚书五都,职参政要,非但总领众局,亦乃方轨二丞;可革用士流,秉此群目。”于是以都令史视奉朝请,用太学博士刘纳兼殿中都,司空法曹参军刘显兼吏部都,太学博士孔虔孙兼金部都,司空法曹参军萧轨兼左右户都,宣毅墨曹参军王飆兼中兵都;并以才地兼美,首膺其选。

六月,宣城郡吏吴承伯挟妖术聚众。癸丑,攻郡,杀太守朱僧勇,转屠旁县。闰月,己丑,承伯逾山,奄至吴兴。东土人素不习兵,吏民恇扰奔散,或劝太守蔡撙避之,撙不可,募勇敢闭门拒守。承伯尽锐攻之,撙帅众出战,大破之,临陈斩承伯。撙,兴宗之子也。承伯馀党入新安,攻陷黟、歙诸县,太守谢览遣兵拒之,不胜,逃奔会稽,台军讨贼,平之。览,沦之子也。

冬,十月,魏中山献武王英卒。

上即位之三年,诏定新历。员外散骑侍郎祖□恒奏其父冲之考古法为正,历不可改。至八年,诏太史课新旧二历,新历密,旧历疏,是岁,始行冲之《大明历》。

魏刘芳等奏:“所造乐器及教文、武二舞、登歌、鼓吹曲等已成,乞如前敕集公卿群儒义定,与旧乐参呈,若臣等所造,形制合古,出拊会节,请于来年元会用之。”诏:“舞可用新,馀且仍旧。”

天监十年辛卯,公元五一一年春,正月,辛丑,上祀南郊,大赦。

尚书左仆射张稷,自谓功大赏薄,尝侍宴乐寿殿,酒酣,怨望形于辞色。上曰:“卿兄杀郡守,弟杀其君,有何名称!”稷曰:“臣乃无名称,至于陛下,不得言无勋。东昏暴虐,义师亦来伐之,岂在而已!”上捋其须曰:“张公可畏人!”稷既惧且恨,乃求出外;癸卯,以稷为青、冀二州刺史。

王珍国亦怨望,罢梁、秦二州刺史还,酒后于坐启云:“臣近入梁山便哭。”上大惊曰:“卿若哭东昏,则已晚;若哭我,我复未死!”珍国起拜谢,竟不答,坐即散,因此疏退。久之,除都官尚书。丁巳,魏汾州山胡刘龙驹聚众反,侵扰夏州,诏谏议大夫薛和发东秦、汾、华、夏四州之众以讨之。

辛酉,上祀明堂。

三月,琅邪民王万寿杀东莞、琅邪二郡太守刘晰,据朐山,召魏军。

壬戌,魏广阳懿烈王嘉卒。

魏徐州刺史卢昶遣郯城戍副张天惠、琅邪戍主傅文骥相继赴朐山,青、冀二州刺史张稷遣兵拒之,不胜。夏,四月,文骥等据朐山,诏振远将军马仙瑅击之。魏又遣假安南将军萧宝寅、假平东将军天水赵遐将兵据朐山,受卢昶节度。

甲戌,魏薛和破刘龙驹,悉平其党,表置东夏州。

五月,丙辰,魏禁天文学。

以国子祭酒张充为尚书左仆射。充,绪之子也。

马仙瑅围朐山,张稷权顿六里以督馈运,上数发兵助之。秋,魏卢昶上表请益兵六千,米十万石,魏主以兵四千给之。冬,十一月,己亥,魏主诏扬州刺史李崇等治兵寿阳,以分朐山之势。卢昶本儒生,不习军旅。朐山城中粮樵俱竭,傅文骥以城降;十二月,庚辰,昶引兵先遁,诸军相继皆溃。会大雪,军士冻死及堕手足者三分之二,仙瑅追击,大破之。二百里间,僵尸相属,魏兵免者什一二。收其粮畜器械,不可胜数。昶单骑而走,弃其节传、仪卫俱尽;至郯城,借赵遐节以为军威。魏主命黄门侍郎甄琛驰髍锁昶,穷其败状,及赵遐皆免官。唯萧宝寅全军而归。

卢昶之在朐山也,御史中尉游肇言于魏主曰:“朐山蕞尔,僻在海滨,卑湿难居,于我非急,于贼为利。为利,故必致死而争之;非急,故不得已而战。以不得已之众击必死之师,恐稽延岁月,所费甚大。假令得朐山,徒致交争,终难全守,所谓无用之田也。闻贼屡以宿豫求易朐山,若必如此,持此无用之地,复彼旧有之疆,民役时解,其利为大。”魏主将从之,会昶败,迁肇侍中。肇,明根之子也。

马仙瑅为将,能与士卒同劳逸,所衣不过布帛,所居无帏幕衾屏,饮食与厮养最下者同。其在边境,常单身潜入敌境,伺知壁垒村落险要处,所攻战多捷,士卒亦乐为之用。

魏以甄琛为河南尹,琛表曰:“国家居代,患多盗窃,世祖发愤,广置主司、里宰,皆以下代令长及五等散男有经略者乃得为之。又多置吏士为其羽翼,崇而重之,始得禁止。今迁都已来,天下转广,四远赴会,事过代都,五方杂沓,寇盗公行,里正职轻任碎,多是下才,人怀苟且,不能督察。请取武官八品将军已下干用贞济者,以本官俸恤领里尉之任,高者领六部尉,中者领经途尉,下者领里正。不尔,请少高里尉之品,选下品中应迁者进而为之。督责有所,辇毂可清。”诏曰:“里正可进至勋品,经途从九品,六部尉正九品;诸职中简取,不必武人。”琛又奏以羽林辚游军,于诸坊巷司察盗贼。于是洛城清静,后常踵焉。

是岁,梁之境内有州二十三,郡三百五十,县千二十二。是后州名浸多,废置离合,不可胜记。魏朝亦然。

上敦睦九族,优借朝士,有犯罪者,皆屈法申之。百姓有罪,则案之如法,其缘坐则老幼不免,一人逃亡,举家质作,民既穷窘,奸宄益深。尝因郊祀,有秣陵老人遮车驾言曰:“陛下为法,急于庶民,缓于权贵,非长久之道。诚能反是,天下幸甚。”上于是思有以宽之。

天监十一年壬辰,公元五一二年春,正月,壬辰,诏:“自今逋谪之家及罪应质作,若年有老小,可停将送。”

以临川王宏为太尉,骠骑将军王茂为司空、尚书令。

丙辰,魏以车骑大将军、尚书令高肇为司徒,清河王怿为司空,广平王怀进号骠骑大将军,加仪同三司。肇虽登三司,犹自以去要任,怏怏形于言色,见者嗤之。尚书右丞高绰、国子博士封轨,素以方直自业,及肇为司徒,绰送迎往来,轨竟不诣肇。绰顾不见轨,乃遽归,叹曰:“吾平生自谓不失规矩,今日举措,不如封生远矣。”绰,允之孙;轨,懿之族孙也。

清河王怿有才学闻望,惩彭城之祸,因侍宴,谓肇曰:“天子兄弟讵有几人,而翦之几尽!昔王莽头秃,藉渭阳之资,遂篡汉室。今君身曲,亦恐终成乱阶。”会大旱,肇擅录囚徒,欲以收众心。怿言于魏主曰:“昔季氏旅于泰山,孔子疾之。诚以君臣之分,宜防微杜渐,不可渎也。减膳灵囚,乃陛下之事,今司徒行之,岂人臣之义乎!明君失之于上,奸臣窃之于下,祸乱之基,于此在矣。”帝笑而不应。

夏,四月,魏诏尚书与群司鞫理狱讼,令饥民就谷燕、恒二州及六镇。

乙酉,魏大赦,改元延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