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宿命狗血诗的加强版(1/2)

第3章 宿命狗血诗的加强版()

忽然一阵狂风刮进了庙里。

这间旧庙,当然比不上朝歌建造的女娲庙格局恢宏,气势雄浑。

梓星继承的那些记忆中,皇帝离宫前往朝歌的女娲庙上香,被提升到了国家最重要大典的高度。

皇帝决定到女娲庙上香前几天,京城百姓就得事先作好准备。御驾出了朝歌南门,家家焚香设案,户户结彩铺毡。负责保驾的三千铁骑,八百御林;跟屁儿凑热闹的满朝文武,个个都要官服齐整。

朝歌的女娲庙,殿前缀满了华丽的五彩金;玉钩斜挂,宝帐婆娑。金炉瑞霭,袅袅紫雾升腾,灿灿银烛高烧。

梓星现在所处的这座女娲庙,就寒酸极了。女娲圣像前半卷的帐幔已经被香火熏黑,透着破落味道。

唯一可取的,就是那个木雕涂彩的“女娲圣像”,一看就知道出自名家之手,很见功力。

椭圆形的脸蛋上五官透着精致,但还当不起“国色天香”四字。要说“国色天香”,梓星两辈子加一块,就只见一人达到了这级别——就是现在站在他身旁的这位。长得何止“国色天香”,简直到了“祸国殃民”的层级。

梓星大大咧咧,很不敬地伸手指着“女娲圣像”,笑道:“我说这个女人脾气不好,你还真别不信。有一位国君,在‘女娲庙’看到她的圣像,被吸引了,就吟了几句诗。结果这女人暴跳如雷,找了三个修炼千年的妖精来祸害他。你说,她是不是鸡肠狗肚小心眼?”

“故事编得一点不出采。我就不知道发生过这种事。”粉面公子带着几分不悦地说道。

她的脸色一阵红、一阵白,当面挨骂却不好发作的滋味,简直太难受了。跟活吞一肚苍蝇的恶心滋味有一拼。

梓星心里偷笑:“这事儿要在我继位大商皇帝七年后才会发生。你听过才见鬼呢。”

梓星打定主意,绝对不让“一首诗导致一个皇朝覆亡”的狗血情节发生在他身上,所以小说演义里的那首诗他当成了笑话看。

梓星作梦也想不到,眼前的粉面公子就是“一首诗结仇事件”中,另一位当事人。

女娲皱着好看的柳眉,心里暗想:“我一向克己待人,怎么会胡乱降罪一个凡人?究竟是哪个混蛋在编排捏造我的坏事?”

但活了数万年不可能所有的零零碎碎的东西都留在脑子里。降临到哪座“女娲庙”露个脸,对女娲来说是很普通的事儿,不敢保证每一次“显圣”记忆都很深。

仙家有神通,却没有时间概念(命长的缘故),要健忘也很容易健忘的。

看这少年煞有介事的样子,不像在说谎。她想到了一招,命梓星:“你把故事里国君在女娲庙的题诗,念来听听?”暗想:果真记性不好,听了题诗总该能够想起来。仍然没印象,就证明告诉他故事的人在杜撰。

梓星明显窒了一下。

女娲不是真的健忘,他却真的把那首破诗忘得差不多了。

以前读《封神演义》时,他觉得纣王这哥们吟的诗,要文采没文采,要意境没意境,要哲理没哲理——整一个“三无产品”。他费心记那劳什子干嘛呀。

梓星的记忆力之强,可以当作他自负的资本。他皱着眉头思索了半晌,竟然让他记起了诗的后面四句。

他心里得意地想:“哥才一目十行地扫瞄过一次那破诗咧。”但,很快他就要为自己这份出色的记性追悔不及。

穿越这才几天,竟然在登基前跟女神意外邂逅。梓星如果能预知对方的身份,装“哑巴”或者扮演“路人甲”,都能够避免平地起风波。可惜,他的“先知先觉”都是从小说中得来。

“听好了。”梓星背着两手,缓缓吟道:“梨花带雨争娇艳,芍药笼烟骋媚妆,但得妖娆能举动,取回长乐侍君王。”

绝色女子听了这诗,慢慢回味着诗中意思,脸色由白转红,由红转青,由青转黑……

最后,她就像一个被梓星捅了的“马蜂窝”,“啪”一下炸开来。梓星没被蛰伤,看似雍荣娴静的“小妞”却让他领教了“魔音入脑”的滋味,同样令他饱受摧残。

反应怎么这么大?

梓星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。

梓星听着听着,都听不下去了。忍不住开口说句公道话:“没有那么严重吧?抛开国君与女神的身份,诗中之意,也不过是男人向女人透露爱慕之情……”

绝色女子脸上的气愤之色难消,一经梓星撩拔,马上又怒气冲冲像打了鸡血。她大声嚷道:“一个肉体凡胎君主,不过区区百年阳寿,竟敢做梦迎娶女神作妻子,接回皇宫亵渎!其心可诛,其言可憎!”

梓星也是个肉体凡胎之人,站在凡人的角度,极为不爽神灵就比凡人高贵,稳压凡人n头的言论。

梓星轻轻的哼了一声。暗想:“你没搞清楚,那句‘取回长乐侍君王’中,用的是一个‘取’字,不是‘迎娶’的‘娶’。不然,你这位死忠的‘女娲崇拜者’更要暴跳如雷呢。”

用现代的观点来解读,“娶”字,等于纣王想高攀女娲这位神祗;“取”字表达的,是纣王只想要女娲当“小三”,名份都不准备给她一个。